根据我院业务发展规划,我院拟对下列项目进行院内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LXZYYY20250036
三、采购需求名细: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设备最高限价(元) | 参数需求 |
| 1 | 电动推拿床 | 1张 | 16000.00 |
详见附件1 |
| 2 | 电动拔罐 | 1套 | 9000.00 | |
| 3 | 心电监护仪 | 1台 | 35000.00 | |
| 4 | 转运床 | 2张 | 16000.00元/2张 | |
| 5 | 可视喉镜(耗材另外报价) | 1套 | 16000.00 | |
| 6 | 高级心肺复苏模拟人 | 1套 | 18000.00 | |
| 7 | 自动除颤仪(AED) | 2台 | 60000.00元/2台 | |
| 8 | 移动式治疗车 | 2台 | 6400.00元/2台 | |
| 9 | 车载式吸痰器 | 2台 | 7000.00元/2台 | |
| 10 | 麻醉咽喉镜 | 1个 | 500.00 | |
| 11 | 调节输液架(带扶手) | 5套 | 2000.00元/5套 | |
| 12 | 红光治疗仪 | 1台 | 30000.00 | |
| 13 | 骨科床头牵引弓及牵引架 | 6套 | 1200.00元/6套 | |
| 注:以上设备总控价217100.00元(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超出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 ||||
四、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2、邮寄或现场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五楼采购办办公室。(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报价材料送达)。
3、报价材料:加盖公章,按附件2顺序进行装订。
(1)报价表。
(2)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等。
(3)企业信用信息。
(4)产品的有效证件。
(5)产品的型号参数、配置及其他相关资料。
(6)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4、联系电话:采购办 0776-5084153
5、项目联系人:常老师
六、响应要求
1、报价文件一式2份(1正1副),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须用不透明文件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在规定期间现场提交或邮寄至采购办,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报名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报名期间现场提交或邮寄至采购办,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报名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4、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询价资格。
七、评审方法
1、响应人无需到场,截止后3天内我院自行组织人员开标。
2、询价小组将以询价文件、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在响应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价(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八、付款方式:
1、支付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采购人(或相关付款责任方)将款项直接汇入成交供应商指定的合法有效银行账户(成交供应商需提前提供账户信息并确保真实性、有效性)。
2、付款计划:因本项目资金由财政局统一拨付(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补助广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下拨后一次性拨付全部款项。
九、投诉与监督
1、监督部门
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主任 联系电话:0776-2505111(工作日 9:00-12:00、15:00-18:00 可正常反映问题)
3、投诉要求
投诉人需提交书面投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注明投诉人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材料需真实、客观,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若投诉内容不实,投诉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纪检监察室将在收到投诉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书面反馈投诉人。
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1:参数需求(2) 附件2:报价文件 附件3:供应商廉洁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