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我院需对一批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等)进行报废处置(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征集符合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置该批资产。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回收机构资质要求
(一)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相应法律主体;
(二)注册资本及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三)具有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资质;
(四)医疗器械回收许可证;
(五)无违法经营及不良信用记录。
二、报价及中选原则
(一)符合要求的回收公司。可根据《固定资产报废价值清单》(附件1)中的资产进行处置收益报价,且必须对全数资产进行报价,不能仅对其中项目单独报价。
(二)我单位依据各回收机构提供的报价情况,根据报总价最高者中选原则选取项目回收机构。
三、报价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1日
四、报名提供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再生资源回收经验备案登记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名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为原件,如系复印件应确保材料清晰可辨认并必须加盖公章。
(五)报名本项目所需文件必须包装密封(一式两份),并在封袋的封口上加盖报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在本报价函的封袋上写明“密件: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报价单(可参照附件4)”;
五、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广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门诊楼五楼采购办办公室;
(二)报名邮寄地址:广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门诊楼五楼采购办办公室(江那小区);
(三)报废设备作为废品变价处理,报废设备的品质、完整程度均以现场实地查看为准,报名单位可到我院进行现场查看,查看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六、其他要求
(一)该批报废设备包含的医疗设备,成交单位承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对报废医疗设备进行处置,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和事故,全部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
(二)处置资产的拆除、拉运、残料处置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服从处置方对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与要求,自觉接受现场监督;
(三)处置资产以实物现场转移和移交,处置方不保证处置资产的完整和性能完好,回收单位应充分了解处置资产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行处置所竞得的物资、设备,所需人员及运输均由成交单位负责;
(四)处置资产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成交后,规格、型号等有误差的,不改变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未尽事宜,请与医院财务科联系。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收件电话:0776-5084153 常国明
咨询联系电话:0776-2505858(杨科长)
纪检监察室电话:0776-2505111(谭主任)
隆林各只自治县中医医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