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用气体院内询价采购公告

为满足我院医疗业务开展对医用气体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专业的医用气体公司,负责我院医用气体的配送相关事宜。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积极参与本次遴选。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LLXZYYY20250011

配送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前,我院将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产品质量、配送及时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气体纯度抽检合格率、订单响应时间、配送准时率、客户投诉处理满意度等指标。考核合格后,双方可续签次年合同;若考核不合格,我院有权终止合作,不再续签。

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用气体配送公司遴选项目。

项目性质:非政府采购。

二、采购要求

供应范围: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中心供氧以及所有瓶装医用气体的供货。

产品标准:供方供给医院的医用气体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生产,且各项指标均需符合国家药典标准,其中纯度要求≥99.5%。

三、采购限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纯度 单位 年估算用量(瓶) 最高限价(元/瓶)
1 液态医用氧 175L,纯度≧99.6% 168 490
2 医用氧气 40L,纯度≧99.5% 497 60
3 医用氧气 15L,纯度≧99.5% 29 30
4 二氧化碳 40L,纯度≧99.5% 12 100

注:报价超过各产品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直接予以否决。

四、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完成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同时,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原件(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内容),以及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清晰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2、行业许可:持有有效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确保在有效期内开展相关业务。

3、人员与设备:拥有具备药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药师资格证、技术职称证书等)。同时,需详细说明企业拥有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包括气体储存设备、运输设备、质量检测设备等),以及设备的购置发票、维护保养记录等证明材料,以证明具备专业技术能力。

4、企业信誉:企业信誉度高,供应商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企业失信或不良记录。以从该系统“信息打印栏”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为准,报告需完整清晰,包含企业基本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内容。此外,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证明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同时,需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声明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5、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完整合同书复印件及项目报价表3份。业绩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辨,能充分体现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等关键信息。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打印件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与附件1一起按照A4纸规格,采用胶装或装订夹装订成册,确保资料整齐、牢固,不易散落。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文件所需材料、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内容: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一式贰份。材料需求详见附件1,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文件、业绩证明材料、服务方案(详细阐述配送流程、应急保障措施、质量控制体系等内容)、报价文件(按照采购限价要求,清晰列出各产品报价)等。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4日18:00前),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地址:广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江那小区(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门诊楼五楼采购办)。

联系人:常国明 ,联系电话:0776 – 5084153。

建议供应商采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或顺丰速运等可靠的邮寄方式,并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关键信息,同时保留好邮寄凭证,以便查询投递状态。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六、遴选办法与流程

遴选组织:在医院纪检、审计等科室全程监督下,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用气体配送企业遴选工作。

评分标准:医院药事管理学委员会将根据《医用氧气配送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

投票表决:综合各项评分后,药事管理委员会将进行投票表决,确定中选企业。表决过程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记录每位委员的投票情况。

资格审查: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不合法、不真实或有串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遴选资格。我院将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对于存在疑问的资料,将向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核实。

七、确定配送企业数和配送期限

综合遴选条件后,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定,并同步在我院官网(https://www.llgzzzxzyyy.cn)公布结果,最终遴选确定1家企业作为我院2025 – 2027年度医用氧气配送供应商。中标企业(供应商)配送期限为3年(即合同签定时间起计算)。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2025年2月26日

附件1: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用气体配送企业参与遴选所需材料      附件: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用气体配送评分表   附件:氧气配送公司质量评估考核表      附件:响应文件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