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环境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旧院区(骨伤科、急诊科)
3.控制价:拾叁万陆仟柒佰柒拾贰元整(¥136772.00)
4.采购方式:询价、比价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装修内容:详见附件1
二、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施工单位的售后服务承诺书等。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承包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完工期限:自签定合同起算,10个日历天内完工。
三、招标流程
1.实地勘察:有意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前,安排专人到实地勘察了解相关情况(联系人:凌科长,13977677823)。
2.响应文件提交:于2025年12月24日前提交公司简介、资质证明、报价单、连同施工清单等并加盖公章,密封后寄送至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采购办(联系人:常国明,0776-5084153。邮寄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门诊楼5楼)。
3.询价会: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4.中标公示:发布结果公示不少于1个工作日。
5.合同签订:发送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服务合同。
四、报价要求及成交条件
1.报价人的报价,应包括承包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费、设备费、运输费用、安全设施费、管理费和所有税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的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费用的总和。如果在施工期间因承包人管理不善导致项目返工,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中标后,除发生指定的变更,承包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施工期间的其它费用支付。
2.提供符合要求的建筑业增值税普通发票。
3.报价人应自行对自然环境、气候条件、项目实施地点等现场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报价人将被视为充分熟悉所投项目各种情况,在施工期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4.报价人的报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报价中。
5.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时需充分考室内、室外、排水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工作量,并在编制相关的单价时予以考虑。
6.我院询价小组根据满足我院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1、本项目只报价一次,响应文件上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不作二次报价;2、响应人无需到场;3、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低于采购单位要求或服务技术参数不一致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或报价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所有。
2.服务商在报名及参与招标过程中,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在市场询价期间,报价人不得询问评价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价结果的活动。
4.询价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信息,可直接联系上述联系人。
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2025年12月18日